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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峡法学论文要求(海峡法学怎么样)(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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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Body2:逻辑有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:辩证逻辑属于哲学,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辩证法、认识论、逻辑学三位一体,辩证逻辑主要研究思维活动,相对于形式逻
Body2:逻辑有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:辩证逻辑属于哲学,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辩证法、认识论、逻辑学三位一体,辩证逻辑主要研究思维活动,相对于形式逻辑被称为内容逻辑!数学与形式逻辑直接相关,在数学与形式逻辑之间建立了数理逻辑,美国哲学家、数学家罗素曾想用数理逻辑从最简单的元素推导出整个数学体系,结果失败了;数理逻辑有一条不完备(或不确定、不矛盾)定理:一个系统,如果完备则不能确定(有矛盾),如果确定(无矛盾)则不能完备!实际上表明数学不是仅凭自己的逻辑严密就能存在,但它逻辑不严密是不能存在的!数学依赖于公理,而公理是假定的,数学因此也是在随它外界的决定力量变化发展着。数字和图形应该是一种语言,数学应该是一种特殊的语言学;同时它反映事物普遍存在的时空等量的关系,也是一种特殊的逻辑学——而在形式逻辑之外,内容逻辑还在起更具决定性的作用,这就是哲学反映的客观规律。矛盾性是最根本的决定力量,哲学的任务就是揭示世界的矛盾本质;而辩证逻辑是研究哲学范畴关系的,有本体论或形而上学痕迹——在唯物辩证法看来,它并非僵化的的逻辑体系,从抽象到具体才是它的根本目的,这就是指向实践的哲学和内容逻辑!总之,哲学思想为科学知识,包括数学、逻辑学和语言学知识,开辟了可能性;科学知识,必须在其数学、逻辑学和语言学这些思维工具发展成熟的条件下才可能真正获得,反过来为哲学思想提供现实基础——数学是介于逻辑学和语言学之间的思维工具,确定性、不矛盾性要求最为严格周密!
《形式逻辑》说:
逻辑学的分支有“形式逻辑”、“数理逻辑”和“辩证逻辑”,这是三门不同的但又有联系的逻辑学科。论述:形式逻辑、数理逻辑、辩证逻辑形式逻辑又称传统逻辑,它是一门有着两千多年历史的学科。数理逻辑又称现代逻辑,它是近三百年,特别是近百年才发展起来的一门学科。数理逻辑和形式逻辑有以下三点不同:第一,数理逻辑与形式逻辑的研究对象不是完全相同的。形式逻辑的有些研究对象,例如,归纳、类比与假说等,就是数理逻辑所尚未充分研究的;同时,数理逻辑的有些研究对象,例如,一个公理系统的完全性与无矛盾性,就是形式逻辑所不研究的;即使有些对象是形式逻辑与数理逻辑都研究的,它们研究的重点也还是有所不同的。第二,数理逻辑与形式逻辑的研究方法是不同的。形式逻辑用日常语言来表现思维形式以及思维形式之间的关系,例如,用“所有S都是P”与“如果P,那么q”来分别地表现全称肯定判断和假言判断,这里的“所有...都是...”与“如果...那么...”就是日常语言;为了避免日常语言的歧义和其它不确定的因素,数理逻辑应用了形式语言来构造逻辑系统,数理逻辑应用(x)(Fx→Gx)和(p→q)来分别表现全称肯定判断与假言判断,“x”、“F”、“G”、“p”、“q”与“→”这些符号的意义,在形式语言中都是明确地规定的;此外,形式逻辑所用的方法都是比较直观的,而数理逻辑则大量地应用了形式化的数学方法。第三,数理逻辑与形式逻辑在人们认识中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。由于在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方面的不同,数理逻辑是数学研究中的有用工具,而形式逻辑则是一般思维中的便利工具。当然,这只是一个比较的说法。对于一般思维中的某些问题,我们有时也可以并且也需要应用数理逻辑来加以解决;同时,在数学和其它科学的研究中,我们通常也大量地应用了日常语言,因而也应用了以日常语言来表现的形式逻辑。数理逻辑在思维形式方面的研究是极有成效的。形式逻辑应当根据它本身的特点,适当地吸取数理逻辑的某些研究成果。但是,如果把数理逻辑中的一套硬搬到形式逻辑中来,甚至用数理逻辑来代替形式逻辑,则是错误的。辩证逻辑是目前正在开始研究的一门学科。大体来说,辩证逻辑也是把思维形式与思维规律作为自己研究的对象,但是,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有以下两点不同:第一,形式逻辑只从思维形式方面研究思维本身的准确性、明确性、无矛盾性与一贯性。形式逻辑不研究思维形式如何正确反映客观现实的运动、变化与发展问题;但是,辩证逻辑却要研究这些问题,辩证逻辑要研究思维形式如何正确反映客观事物的运动变化,如何反映事物的内部矛盾,有机联系和转化等问题。第二,形式逻辑只从真假值的角度,研究各种思维形式之间的真假关系。文章来源:《海峡法学》 网址: http://www.haixiafaxue.cn/zonghexinwen/2022/1212/459.html